78岁汪康夫蒙冤54年:“我没强奸女学生,我想清清白白离开人间”

“十年徒刑,罪不在我”,这是78岁老人汪康夫一生的总结。为了摆脱强奸犯的罪名,他申诉了42年,翘首半个世纪。今年,他坐在镜头前,立下了自己的遗嘱:记住喊冤,我想清清白白地离开人间。汪康夫的故事,要从54年前说起。1966年,汪康夫24岁,在江西省莲花县琴水小学任教。他在那里当了7年的老师,常常给学生组织课外活动、讲故事,与学生的关系颇为和谐。5月16日晚,平静的生活突然被打破。社教组的组长带领公安把他抓走,并在法庭上宣判了他的罪行—强奸罪,强奸了自己的学生。五个月后,在他拒不认罪的情况下,法院还是认定他强奸两名、猥亵十名女同学,判处有期徒刑。至此,汪康夫与世隔绝10年。1975年,33岁的汪康夫减刑一年出狱。多年的牢狱生活,没有磨平他的不屈与不甘。他下决心查明真相:“好好的一个老师,为什么会搞成这样?”于是他辗转打听当年“被强奸”的女学生的下落,并尝试写信给其中两名打听缘由。学生回信很快,但内容却让人惊愕:“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件事。”原来,汪康夫的突然离开,对于班上的同学来说,他只是调职了。汪康夫如鲠在喉:10年牢狱,被害人竟然都不知道自己是被害人,这个罪让我怎么认?当年,全班女生都被两名女老师带去单独谈话。有人被逼着在提前写好的检举书上签字,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了手印,有人写的“歼”字被改成了“奸”字,还有人拒不承认,却被反驳:“这个杯子在这里,你可以说没有吗?”那时候她们还小,看不懂那些高深隐晦的句子,也不知道这些小小的举动,会给汪老师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。1976年,全国开始陆续平反冤假错案。汪康夫也决定为自己翻案。他信心满满地把两封回信交给了法院,法院却回应说:这是串通。然后以原判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为由,驳回了他的申诉。汪康夫不服,没有被害人的控告、笔录、陈述,也没有验伤报告,何谈证据确凿?1980年,汪康夫继续上诉。莲花县法院调查说:“汪平常接触女生多,又懂得一些药,还懂得按摩,在各种场合接触女学生,因此就这些情况,工作组进行了反映。”然后驳回了申诉。1986年,吉安中院跟吉安检察院联合调查,同样驳回了申诉。理由是原一、二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,是经过反复查证核实的。2011年4月,汪康夫去江西省高院立案庭递交申诉状,立案窗口里的值班法官说认识他,并以“时间太长,档案材料不齐全”为理由,拒绝接受材料。2016年,有媒体报道了这件事,江西省高院承诺,会在两个星期之内联系他。可这一等,就是两个月。申诉书也像石沉大海一般,不见踪影,无人回应。申诉之路遥遥无望,但汪康夫却始终认为:最坏的结果无非就是驳回申诉,只要我还能说话,我就要说。2020年5月,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复查,并承诺三个月内出结果。7月29日,检察院却以原卷无法调取为由,中止审查。汪康夫打电话询问,得到的回应却是:“管案卷的人得了眼疾,请假看病了,没有人能打开保险柜。”汪康夫认为这是他们的托词,那个词叫“人微言轻”……从申诉那天开始,汪康夫先后写过几百封信,聘请过6位律师,却从来没有人能争取到立案那一步。但他始终低着头,虔诚如一地改写着申诉信。汪康夫当年劳改结束回到家乡后,村里人张罗着帮他向邻村的周三英提了亲。婚后,周三英就问丈夫:“你到底有没有这事?”汪康夫说:“没有,但凡有一点,就不告了。”他坚定的眼神,赢得了妻子的信任。此后,周三英拿出私房钱补贴他,还去亲朋好友家借钱,受尽冷言冷语。但她没有一句怨言。相比流言蜚语,她更愿意相信自己的眼睛—这个注重仪态、说话儒雅的枕边人,绝做不出那样的事儿。
年轻时,他发表过诗歌、小说,梦想将来成为一名作家。可自从他被带走的那一天起,什么都没有了。他不愿意出门,不敢跟人打招呼,劳改后工作难找,工资少的可怜,后来他结了婚,影响又延续到了孩子身上。如果没有这件事,他可以教孩子读书识字,可以培养孩子上大学,可以有更幸福的家庭氛围,而不是像现在这样,一个孩子只读到初中毕业,一个勉强念了职高,只有最小的女儿上了大学,学费还是哥哥姐姐勉强供的。最糟心的是,这些年来,孩子们也活在了非议中。因为年纪大了,汪康夫的脑子越来越不清醒了。孩子们不希望他再写申诉状,只希望他再多活两年。汪康夫却不这样认为。他说:“我活了七十八年,实际上我只活了24年,做了人,其他时间都不是人。我不想让我的子孙,有一个强奸犯的祖先。”后半生清白做人,是支撑他活着的唯一信念。如今,汪康夫已经78岁了,记忆退化、疾病缠身,棺木在去年就备下了。唯有这件事,在他心里一直放不下。五十四年来,没有任何一个理由定他罪,他却要用一辈子来证明自己无罪。五十四年,足以磨平他的不甘与愤怒,弥留之际,他只盼望法律可以还他一个清白,让他清清白白地离开人间。即使正义迟到,也不能缺席。相逢恨晚,『星标』长情点这里,让正义不再迟到!